本文作者:呼和浩特皮肤病医院 来源:呼和浩特二轻皮肤病医院 更新时间:2012-07-13
什么是接触性皮炎呢?相信很多患者都会有这样或那样的疑问,它是不是皮肤病的一种呢,而它有是否会对自身或他人造成伤害,这些都是患者所关心的问题。那么,什么是接触性皮炎呢?下面就由呼和浩特二轻皮肤病医院来为大家介绍接触性皮炎的一些常识。
什么是接触性皮炎
触性皮炎是皮肤粘膜由于接触外界物质,如化纤衣着,化妆品、药物等等而发生的炎性反应。其临床特点为在接触部位发生边沿鲜明的损害,轻者为水肿性红斑,较重者有丘疹、水疙甚至大疤,更严重者则可有表皮松解,甚至坏死。如能及早去除病因和作适当处理,能够速愈,否则可能转化为湿疹样皮炎。
接触性皮炎的常见病因
1、原发性刺激,该类物质无个体选择性,任何人接触后均可发生,且无潜伏期,是通过非免疫机制而直接损害皮肤。当去除刺激物后炎症反应能很快消失。如强酸强碱,任何人接触一定浓度、一定时间,于接触部位均会发生急性皮炎。另一种为长期接触的刺激弱的物质,如肥皂、洗衣粉、汽油、机油等,多为较长时间内反复接触所致。这和原发性刺激物的性质和物理状态、个体起因如皮肤多汗、皮脂多、年龄、性别、遗传背景等及环境起因有关。
2、反应,主要为Ⅳ型反应,是细胞介导的迟发型反应。当初次接触变应原后不立刻发作,经过4~20天(均匀7~8天)潜伏期,使机体先致敏,再次接触变应原后在12~48h左右即发生皮炎。
接触性皮炎的危害
接触性皮炎一般发病都比较急,可见在接触部位发生境界清楚的水肿性红斑、丘疹、大小不等的水疱;疱壁紧张、初起疱内液体澄清,感染后形成脓疱;水疱破裂形成糜烂面,甚至组织坏死。接触物若是气体、粉尘、病变多发生在身体暴露部位,如手背、面部、颈部等,皮炎境界不清。有时由于搔抓将接触物带至全身其他部位,如外阴、腰部等,也可发生类似的皮炎。
机体若处于高度敏感状态,皮损不仅限于接触部位,范围可很广,甚至泛发全身。自觉症状轻者瘙痒,重者灼痛或胀痛。全身反应有发热、畏寒、头痛恶心及呕吐等。病程有局限性。去除病因经适当治疗1-2周后可痊愈,但如再接触致敏原可再发作,反复接触,反复发作。如处理不当可发展为亚急性或慢性炎症,局部呈苔癣样病变。所以我院专家提醒患者,得了接触性皮炎一定要及时到医院就诊,以免病情恶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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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接触性皮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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